最新消息

 餐饮业者切勿将烹饪油烟排入水沟内,罚款十万元起


餐厅、路边摊及小吃店将烹饪油烟排入水沟,在县内随处可见,多数业者不晓得这种行为已触犯「空气污染防制法」,罚单「基本消费」十万元;由於金额庞大,小摊商难以负担,因此环保局尽量「以辅导代替告发」,但执法者的善意显然没有换来充分的配合,类似陈情案件仍然相当多,统计至98年11月,环保局共接获163件餐饮业之陈情案件,台中县环保局表示,若劝导不听,严重影响环境卫生,堵塞水沟,未来将会进行告发处分。


 近年来国人肺癌罹患率及死亡率有增加趋势,依据卫生署最新统计,每年约有六千位肺癌死亡病例,占癌症死因之首位;根据台大环卫所提出的流行病学研究报告指出,烹饪所排出的油烟除了会引起慢性肺部疾病,其中的多环芳香烃化合物(PAHs),更是引发鼻咽癌、口腔癌、膀胱癌与肺癌的主因。


 为了保护县民健康,台中县环保局积极辅导业者做好烹饪油烟管制,而过去许多业者将油烟排入水沟内;或将油水直接倾倒排水系统,会造成污水下水道「皂化」,水沟内油脂凝结成块,造成堵塞。


可是,当时法令有「灰色地带」,环保局只能劝导,96年10月1日行政院环保署正式公告:『从事烹饪将烹饪废气迳行排放至沟渠中,致产生油烟或恶臭,为空气污染行为』。 web66油烟排入水沟的取巧行为,明确违反「空污法」第31条第1项第6款。


上述条款,一般家户违规罚锾5000元;若是营业场所,「最低消费」十万元,最高一百万,若届期未改善,还可按日连续处罚,情节重大者,甚至可勒令歇业。 对於小摊商来说,随便一张罚单就是一两个月的收入,环保局也不愿意轻易开铡,为此还举办多场说明会、辅导会。台中县环保局特别呼吁业者,不要为了省小钱而触法,若劝导不听,环保局可是将祭出重罚。